太原11月1日电 (任丽娜)1日,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向全省11个地级市人民政府下发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称11月4日—7日期间,山西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各市要启动不低于橙色级别的预警。
根据山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山西省气象局会商预测:11月4日—7日,山西省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按照《山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了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7年】第10号。
该调度令要求,山西各市在11月4日—7日期间启动不低于橙色级别的预警,并随时根据污染情况加严应急等级,采取更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
据记者了解,橙色预警等级为:经预测,市区范围内将发生连续3天空气质量指数超300值,不超过500值,空气质量为严重污染级别。
上述调度令要求,山西各市要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严格执行采暖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工地停工等要求,坚决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此外,山西各市要加强应急减排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
据记者了解,山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级别采取的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是: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各自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等级确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限排企业名单,实施响应措施;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限排名单的企业要启动应急预案,明确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减排、限排及提高大气污染物处理效率等措施。
同时,加密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整治未按强制性规定执行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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